王会计
我们公司最近收到了客户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开具的内容压线错格了,我们公司可以拒收吗?收还是不收,真是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请和我一起了解下面这些关于发票的基本规定,你就知道答案了!
税务人员
专用发票压线错格,票面信息项目不全或者不清晰?拒收
税务人员
政策规定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虚开的发票?拒收!
税务人员
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未按规定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拒收!
税务人员
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未在备注栏注明规定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拒收!
税务人员
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王会计
明白了,原来可以拒收这些发票啊!
了解了以上这些发票常识,以后再收到不合规发票,可要果断地说NO哦!
税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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