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75号),全省202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863元,下限为4573元。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市企业单位2026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于10月份启动。
调整规则
税务部门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本年度单位申报的职工月缴费工资重新进行封顶保底,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
1.2026年1月至8月社保费缴费差额部分,由税务部门批量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收差额,参保单位于2026年10月8日后进行补缴。
即:参保单位年初为职工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573元或高于22518元的,参保单位应补缴2026年1月至8月社保费缴费差额部分,职工个人应补缴的缴费基数调整差额由单位代扣代缴;月平均工资在4573元和22518元之间的,不作调整。
2.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等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缴费的, 月缴费基数按7621元执行。
3.参保单位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
缴费渠道
参保单位可通过以下渠道补缴差额:
01
线上缴费
1
可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扣费协议实扣、二维码缴费(可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缴费)等方式缴纳。
02
银行缴费
1
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或到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或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到银行缴纳。
03
服务厅缴费
1
可到办税服务厅、社保医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或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各服务厅均支持签订代扣缴协议扣款缴费,POS机刷卡缴费等)。
其他事宜
2026年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已于9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前月份不需要补缴基数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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