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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营主体营业执照部分信息调整的温馨提示

作者:qdjunyuan 发表时间:2026-09-04 10:35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工作部署,我市自2026年9月6日起,将内资经营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电子营业执照显示的登记机关名称,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优化调整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调整期约1个月。调整后,纸质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信息一致,纸质营业执照无需重新换发,电子营业执照效力不变。

干货整理完毕~快来看看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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