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攻略】存量公司如何规范调整出资期限与出资额
市北区登记注册的各公司股东:
感谢大家多年来为市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市北区积极开展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
本次改革对象为“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存量公司”,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及时调整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将剩余认缴期限调整至5年以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尤其是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认缴出资期限超过30年的企业,属于法律规定的异常情况,应当尽快将注册资本调整至10亿元以下或出资期限调整至2032年6月30日前。
您可根据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时间、实缴资本等实际情况选择办理业务和办理途径。
情形一:我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过大,超过能力范围,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办理减资业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减资公告到期后,选择线上或线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业务即可。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企业所在省份,登录系统。
第二步:在“公示公告”栏下,点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填报”,填写减资后的注册资本数额等信息,保存并公示。
第三步:待减资公告到期后,登录“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qydjfw.qingdao.gov.cn/index.dhtml)”,点击“企业变更”。
第四步:选择“变更登记”,修改股东发起人、注册资本数额、认缴出资期限等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
根据上述第一步与第二步,减资公告到期后,前往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市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办理。
情形二:我的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超过2032年6月30日,不符合新《公司法》要求,我该如何调整出资期限?
答:您可以办理调整认缴出资时间的备案业务,选择线上或线下任意一种方式,线下办理地点和线上办理网址参考情形一。
点击“企业变更”,选择“备案登记”,调整注册资本认缴时间,同时备案公司新章程,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情形三:我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还未到期,但已提前完成全部实缴,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答:根据《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等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企业所在省份,登录系统。
第二步:点击“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选择“股东及出资信息”一栏。
第三步:录入股东姓名、实缴出资方式、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时间等信息,然后保存并公示。
第四步:到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业务”,选择线上或线下任意一种方式,线下办理地点和线上办理网址参考情形1。线上登录“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qydjfw.qingdao.gov.cn/index.dhtml)”,点击“企业变更”,选择“备案登记”,将认缴出资时间修改为实缴出资时间,确保出资额、出资期限等要素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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