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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作者:青岛珺元代理 发表时间:2020-12-04 15:02
       什么是合伙企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下面青岛公司注册珺元代理给大家整理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有限合伙是指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的基础上,接受更多的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经营组织形式。因此,有限合伙企业是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至少有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的经济组织。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按照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之后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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